无论运营商、消费者和监管部门对短信营销都应该有一个客观、全面、理性的看待。
面对手机垃圾短信泛滥问题,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都做出了积极反应。治理垃圾短信运营商需加强引导,服务提供商需整合资源。同时,专家表示公众应理性看待短信营销。
运营商出手治理垃圾短信
信息产业部日前明确表示,目前正联合相关部门制定《通信短消息服务管理规定》,该规定将明确擅自给手机用户发送商业广告属违规行为。部电信管理局网络信息安全处处长钟志红在《经济信息联播》中指出,垃圾短信目前在法律层面的界定尚属空白,部正会同有关部门从法律法规层面上予以健全。钟志红还表示,要治理垃圾短信,在技术上不存在困难,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作为国内两大电信运营企业,一旦发现群发恶意垃圾短信,从技术角度讲是完全可以立即采取措施制止短信发送的。信息产业部将严格要求电信运营企业,在实践中从各个环节控制垃圾短信的发送渠道。
中国移动与中国联通近期也加大了对垃圾短信的治理力度。中国移动用户如果收到垃圾短信,可以转发至“10086999”,或拨打“10086”举报;中国联通用户如果收到垃圾短信,可以转发至“10010”短信投诉举报平台。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均表示,用户转发短信完全免费。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市场经营部总经理徐达此前表示,作为移动运营商对治理垃圾短信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与此同时,中国联通也宣布将逐步完成短信号码清理,并将在全国陆续推出客户自行屏蔽垃圾短信号码等功能。
加强引导整合资源
由于目前国内相关立法缺位,垃圾短信在庞大的利益驱动下迅速滋生,产业链已经形成。大公司容易管理,利用短信群发器进行群发的个人和小公司则很难监管。当然,想要遏制垃圾短信的泛滥,不是哪个部门和环节可以单独完成的。北京邮电大学教授曾剑秋对《中国电子报》记者说,对垃圾短信应该采取“齐抓共治”的方法。国家应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来约束;监管的部门应设置专门的短信稽查员,不能就同类短信轮番轰炸,如涉及犯罪,还可以设立网络警察;用技术上的办法去屏蔽淫秽和贩卖枪支类的信息;消费者投诉机制也需完善。
中国泰尔实验室的何桂立主任认为,除对诈骗、色情等社会问题的治理,涉及短信运营层面的,运营商应与SP(服务提供商)联手行动。他表示,去年信息产业部已组织力量对垃圾短信过滤标准进行制定,以便在用户的互动参与下,对某类信息进行关键词的过滤屏蔽。该技术标准的文字部分目前已经完成,正在等待审批。
从电信运营商的层面讲,可以积极引导SP优化服务,并对其发送的内容进行监督。而SP则应该分类信息内容、整合资源、鼓励用户定制信息服务。
赛迪顾问分析师高振远对《中国电子报》记者表示,SP不能将广告强制性地施加给消费者,消费者可以有选择地接受,比如通过向运营商定制服务来实现。这个服务不是由消费者来付费的。相反,接受这个服务还可以在资费上获得优惠。这样的方式是比较理想的,原来主要是渠道的方式没有调整好。
曾剑秋也说:“定制只能说是一种管理方式。还是需要规范操作。如果在SP发送第一份短信时,说明服务内容并声明是免费的,需要定制就回复,表示接受此类消息。用户需要才发送广告短信的方式一般都是能被接受的。”
当本报记者问到一些SP企业对专家建议的态度时,他们都未予置评。
区别对待手机短信营销
国内运营商对于短信广告的应用也在尝试中不断发展,一些手机用户已经习惯于通过移动运营商每周定时发送到其手机上的打折资讯获得更多生活便利。
英国的无线营销公司Enpocket在调查200次营销活动发送信息给5200个消费者的报告显示,平均来说,有8%的手机用户会回复短信营销信息,6%的手机用户会访问相关网站,4%的用户会购买通过短消息发布信息的产品。
曾剑秋对《中国电子报》记者说:“世界各国只要是开通通信服务的,都会有短信服务。短信服务是一种很普及的业务,利用短信平台发布广告都是很正常的。社会也需要这样一个快捷的信息方式。无论运营商、消费者和监管部门对垃圾短信都应该有一个客观、全面、理性的看待。不能因为曝光了,就进行全面的封杀。有用的广告短信还是给我们的工作和生活都带来了很多便利,不能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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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短信的危害
凡用户没有定制过的包含有欺骗、色情等内容的短信,均为垃圾短信。垃圾短信侵犯了他人安宁权、通信自由权、隐私权、信息保护权。
短信营销的特点
1.短信覆盖面广,用户群众多,直接面对具有消费能力的群体。
2.发送简单,具有不可回避的信息发布方式,广告抵达率高达100%。
3.短信发布快速,准确率高。
4.短信发布成本十分低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