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二十六日电(记者 俞岚)中国官方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日趋严格。财政部二十六日透露,该部已于近日公布了《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以规范和加强中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这是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之后,财政部出台的又一重要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办法》于今年三月十五日起开始实施。
《办法》规定,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活动,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推行实物费用定额制度;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坚持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办法》对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购置、管理等都做出了严格规定,以确保国有资产管理的安全、规范和有效。
《办法》要求,中央级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可行性论证,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资产处置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处置;中央级事业单位出售、出让、转让资产数量较多或价值较高的,应当通过拍卖等市场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处置。
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显示,截止二00六年底,中国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量五点九六万亿元,净资产三点九万亿元。其中,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量零点九三万亿元,净资产零点六五万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