岛内内存大厂力晶半导体与旺宏电子,三年前决定由力晶购买旺宏12寸晶圆厂,力晶董事长黄崇仁与旺宏董事陈鸿智等人在重大信息公布前大举买卖旺宏股票,金额约五亿六千万元,涉及内线交易。
据报道,台“最高检察署”特侦组检察官朱朝亮、吴文忠及李海龙,昨天由新竹地检署检察官协助,在股市收盘后指挥台北、新竹、台中、台南的检察事务官及调查员两百多人,同步搜索力晶、旺宏等37处地点,并约谈黄崇仁、陈鸿智等40人。
检调发现,2005年8月间力晶半导体与旺宏电子洽谈两家公司策略联盟及力晶公司购买旺宏晶圆三厂,同年11月双方达成协议并且签约;2006年1月18日力晶及旺宏同时召开董事会,通过策略联盟及晶圆三厂转让两项议案。黄崇仁与陈鸿智等人知道策略联盟及力晶购买旺宏晶圆厂案对旺宏股价有重大影响,便以力晶半导体等多家公司或个人名义大举买卖旺宏股票。从2005年12月到2006年1月初,黄崇仁等人多次大笔敲进旺宏股票,旺宏股价水涨船高,检调认为黄崇仁与陈鸿智等人涉及内线交易。
据悉,力晶、旺宏两家公司从洽谈策略联盟到去年爆发股权争夺战,双方从协作到旺宏制定“排力晶条款”,最后旺宏运用股务自办,掌握股东名册优势,剔除近10万张无效股权委托,公司派才保住经营权。
据了解,黄崇仁去年一度卷入力广科技内线交易案,同样被检方约谈,后来获不起诉处分;去年爆发的力晶与旺宏股权争夺战中,旺宏曾刊登广告质疑力晶公司及黄崇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