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外媒报道,美国CoughlinStoiaGellerRudman&Robbins律师事务所27日宣布,已代表所有于11月7日前后在分众传媒的第二次公开售股中购买其美国存托股的投资者,向纽约南部地区的美国地方法院提起集体诉讼,指控分众传媒违反了《1933年美国证券法》。
据起诉方称,分众传媒于2007年11月1日前后就二次售股事宜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了一份F-1/A证券交易注册申请表。2007年11月6日,作为注册申请表一部分的招股说明书开始生效。该律师事务所称,分众传媒在注册申请表和招股说明书中并未披露该公司由于在其互联网广告领域开展多起收购而导致毛利润受到负面影响的事实情况。该律师事务所认为分众传媒及其公司内部的某些官员和董事违背了《1933年美国证券法》。
11月28日新民网致电分众传媒,分众传媒表示已知晓此事,但对于有无收到律师函、控告内容是否属实、如何应诉等问题,分众传媒称目前不方便做任何评论。分众传媒同时表示可能会在方便评论的时候通过公开途径做出声明。
据新民网了解,2007年11月6日分众传媒发布的招股说明书内容包括向公众出售超过1350万股的美国存托股,发行价为每股64.75美元,此次出售共融资8.88亿美元。
2007年11月19日美国股市收盘后,分众传媒发布了截止至2007年9月30日的第三季度财政报。据该报告显示,分众传媒由于在互联网广告领域开展了多起收购而导致毛利润出现下滑。
财报公布后,分众传媒的股价于11月20日暴跌,由每股57.15美元跌至52.00美元,而且成交量巨大。该律师事务所希望代表所有在分众传媒的二次售股中购买其美国存托证券的投资者,要求被告赔偿投资者的经济损失。
另据新民网了解,CoughlinStoiaGellerRudman&Robbins律师事务所在说服投资者集体诉讼方面经验丰富,而且很擅长涉及财经金融领域的诉讼。
截至美国东部时间27日,分众传媒股价跌至50.53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