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的霓虹灯不仅起到美化亮化的作用,也成为很多商家宣传自己的一种方式。不过,如果霓虹灯安装不当,则会给城市交通、居民生活等造成影响。近日,滨江中路上新开的一家美发店,就因霓虹灯太过闪烁而影响了道路交通,目前该店已开始着手整改。
强烈绿光闪花路过司机眼睛
一位姓黄的市民向记者反映,前不久的一天晚上7时许,他驾车路过滨江中路,在距离暨阳桥两三百米处,眼前突然闪过一道绿光,他一下子给闪晕了,连忙紧急踩刹车。事后他才发现,这一闪一闪的绿光来自一家新开不久的美发店门口的霓虹灯。
记者在这家美发店门口看到,装饰一新的店门上方,安装了一排排小灯。“由于小灯安装的角度大约与地平线成三四十度角,射出的光线正好射向对面的马路上,有车子驶过时,光线就射到挡风玻璃上,很容易给司机造成视觉上的冲击。”黄先生告诉记者。
昨日中午,记者特地前往该店了解情况。美发店负责人任先生说,前些天,已有市民向他们反映了这一问题,他们已开始采取相关措施进行整改,把灯照射的角度改变一下,这些天晚上都停止了亮灯。
霓虹灯广告不能影响道路交通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户外广告已成为城市文化、城市景观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为了吸引顾客,给消费者产生视觉冲击,作为户外广告一部分的霓虹灯灯箱广告被越来越多的商家采用。但有些商家为了达到自己的宣传目的,在设置霓虹灯灯箱广告时,把对道路交通安全生产隐患的因素搁置一边。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八条对设置广告牌等明确作出“不得妨碍安全视距,不得影响通行”的要求,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指出:“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的树木或者其他植物,设置的广告牌、管线等,必须与交通设施保持有一定的距离,不得妨碍安全视距,更不得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影响道路交通。”
道路环境对于道路交通会产生重大影响,譬如道路两侧令人眼花缭乱的广告,会吸引机动车驾驶员的注意力,不利于司机安全驾驶。
我市户外广告规划导则即将出台
昨日,记者在采访户外广告管理有关职能单位时得知,我市已开始着手对户外广告进行一系列规范化管理,目前已起草制订了《诸暨市户外广告规划导则》,将于近期组织专家和有关人士进行评审。
“目前,大型户外广告须经行政审批方可实施,但作为店面广告,我们要求以不产生光污染为原则进行控制和管理。”职能单位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