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IT网消息据获悉,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泽在今年3月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提起的反垄断诉讼,于10月23日正式达成和解,原告获取中国移动给予的1000元补偿费。中国移动因“垄断”被牵扯的首起诉讼也就此了结。
周泽表示,这是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国内垄断企业被诉垄断的案件中,原告获取补偿的首例案件。
“并没有证据支持,中国移动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中国移动代理律师薛军福回应本报称,1000元并非补偿,而是为了“低调处理此事”,作为周泽“服务建议的感谢费用”。
3月30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该诉讼,并于5月7日开庭对此案进行了审理。
周泽认为,中国移动在中国占有移动通信服务市场超过70%份额,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在不存在租赁关系的情况下,对球通手机用户收取每月50元左右的月租费,此月租费及移动通信服务项目收费的标准,也与中国移动“神州行”、“动感地带”用户不一样。
中国移动则在开庭后辩解称,中移动不存在对原告附加交易条件和价格差别待遇;移动通信服务市场是有竞争的,中国移动不存在垄断,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中国移动的“全球通”品牌与“神州行”和“动感地带”移动通信服务品牌功能并不一样,收费方式上并不一样(前者是后付费,而后者需要先付费),前者可以世界漫游,后者不可以;中国移动包括月租费收取在内的移动通信收费项目,执行的是政府定价,是合理合法的,不属于在交易时附加交易条件的违法行为,也没有对原告实行价格差别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