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有关负责人13日表示,为保证汽车、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兑付及时便捷,依照相关实施办法,家电“以旧换新”消费者补贴将在购买新家电时当场兑付,汽车“以旧换新”车主申报15个工作日内可以领到补贴资金。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副司长曾晓安13日说,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执行期间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资金至少在75亿元以上,目前中央财政已预拨补贴资金35亿元,占到预算安排资金的一半。
2009年中央财政通过追加预算安排汽车、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70亿元,其中汽车“以旧换新”50亿元、家电“以旧换新”20亿元。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地方承担20%部分,共5亿元。
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清算方面,将按照现行办法规定,中央先预拨,如地方实际支出超出预算,由地方先垫付,中央财政据实清算。
曾晓安表示,为了保证补贴资金既及时发放、又安全稳妥,财政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方面要求消费者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通过信息系统的网上平台进行审核。另一方面,对销售企业及拆解处理企业等代审单位的垫付资金,财政部门会同商务等部门复审后才能结算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