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编制了《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目前,《规划》已由国务院正式印发,主要内容已对社会公布。由于《规划》的编制背景、目的意义较为特殊,为便于各部门、各地方统一思想、加深理解,更好地贯彻落实《规划》,现作如下说明:
编制《规划》的必要性和意义
信息技术是当今世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过去20年,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实现了持续快速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支柱产业,对于促进社会就业、拉动经济增长、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具有重要作用。2008年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实现销售收入6.3万亿元,工业增加值1.5万亿元,占GDP比重约5%。
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电子信息产品制造基地,但核心技术受制于人、自主创新能力较弱、产业结构不合理等深层次问题仍很突出,产业发展正处在从速度规模型向创新效益型转变的关键时期。特别是2008年下半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电子信息产业收入增速大幅回落,出口形势急转直下,投资增速放缓,企业经营面临较大困难。未来3年,我国电子信息产业持续稳定发展面临严峻挑战。加快电子信息产业的调整和振兴,是国家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增长,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一项紧迫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保持电子信息产业的平稳快速发展,制定并实施《规划》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规划》的编制过程
2008年11月26日,国务院第37次常务会议要求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制定重点行业调整和振兴规划。12月3日,由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作为组长和副组长单位,科技部、国资委、中国工程院等15个部门、协会参加的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编制小组正式成立。《规划》起草过程中,先后征求了各省区市发改委、经贸委(经委)、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重点企业的意见。《规划》草案完成后,又征求了财政部、商务部等18个部门的意见,2009年2月18日,国务院第50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国发20097号文件正式印发。
《规划》的定位和主要特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要求,《规划》既要着力解决当前发展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又要标本兼治,着力增强发展后劲,《规划》有如下主要特点:
一是突出时效性。《规划》执行期是2009年-2011年3年时间,这是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应对危机、保持稳定增长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快转型、提升竞争能力的战略机遇期。《规划》颁布后所有任务和措施立即启动部署,要求在3年内取得实效。为此,《规划》中不仅明确了思路和任务,而且对各项政策措施都有明确分工。此外,国务院要求各地区按《规划》要求,抓紧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并及时上报《规划》的执行情况。
二是突出针对性。《规划》是当前全行业稳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既要整体部署,又不能面面俱到,必须抓住主要问题的主要方面。与信息产业“十一五”规划相比,《规划》针对性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第一,着力扩大内需。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直接影响是外部需求的急剧下降。当前,国际电子产品市场短期内难以回暖,实现产业发展目标必须在稳定出口的同时,千方百计地扩大国内需求,尤其要发挥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升级和重大工程建设的带动作用,加快推广应用电子产品和技术,实现产业结构升级。第二,坚持有限目标。《规划》在拉动增长、扩大就业、结构调整等方面提出定量指标,围绕目标部署保障措施,务求取得实效。第三,力争重点突破。《规划》在9个领域提出3大任务和集成电路产能升级等6个重大工程,力争在重点领域实现突破。
三是突出操作性。《规划》是综合性应对方案,要突出在短期内能发挥效益的具体措施。为此,《规划》提出在软件、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器件等重点行业研究进一步的支持政策,研究出台光伏发电和半导体照明推广应用的鼓励政策;推动软件外包企业加快发展;在出口退税、金融支持、人才引进、支持企业“走出去”等方面已经并将继续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
《规划》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
电子信息产业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带来的挑战是空前的,产业发展形势十分严峻。一方面,电子信息产业占GDP比重超过5%,占外贸出口比重在1/3以上,涉及近900万人就业,是国家的支柱产业。当前出口大幅下滑,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对各地产业发展和就业稳定都造成了严重威胁,稳定大多数企业的正常生产至关重要。另一方面,信息产业是全球竞争焦点,信息技术是渗透性、带动性最强的技术之一,对我国加快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至关重要。走出低谷,实现新一轮经济增长,必须依靠创新和技术进步,调整产业结构。经过多年努力,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已有相当积累,但核心技术匮乏、自主创新能力差、产业大而不强的问题仍很突出。未来3年,我国有条件、有机会也有能力在一些关键领域取得突破。必须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关键领域和骨干企业的技术创新和产能升级,带动产业发展模式向创新效益型转变。为此,《规划》各项任务和措施既要考虑保稳定、保增长,更要利用危机带来的“倒逼”效应,争取转“危”为“机”,在产业转型发展方面取得积极进展。
《规划》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保持电子信息产业的稳定发展是《规划》要解决的首要任务,但“稳定”必须以高质量的增长为前提和基础。《规划》要解决的不仅是经济规模的增长问题,也是立足解决在复杂的国际环境和激烈的竞争条件下,如何进一步发挥比较优势、如何集聚有利于产业持续发展的资源、如何加快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问题。
《规划》提出以优化环境巩固规模优势,以重大工程带动技术突破,以新的应用推动产业发展。这是未来3年实现产业调整和振兴目标的重要思路。优化环境既有投资环境、政策环境,也包括市场环境和人才供给条件等,特别是在当前我国主要电子产品产量规模居世界前列之间,继续巩固规模优势,就必须通过进一步优化环境,适应国际分工体系的调整,充分发挥比较优势,提高利用外资水平,掌握发展主动权。《规划》实施过程中将组织实施6项重大工程和各类配套专项,这是电子信息产业关键技术突破的主战场,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国家、企业、科研机构乃至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各地方要按照《规划》任务和工程部署,做好配套支持。在产业规模大、传统领域增长乏力的情况下,必须大力培育新的增长点,以具有系统性带动作用的新应用拉动产业新增长。通过存量的稳定增长,加上增量的新突破,实现产业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