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5月27日台湾标准检验局(BSMI)的会议记录,台湾初步拟定将计算机、通讯和消费电子三类产品(简称3C电子产品)中的二次锂电池(组)、锂电池移动电源及电池充电器纳入其检验项目。
随着科技的发展,3C电子产品成为现代生活的必需的配备,而移动电源则随时为3C电子产品提供电力供应。2012年,台湾发生了数起移动电源质量缺陷以及自燃现象,对消费者的安全存在较大风险。鉴于此,2013年3月,台湾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处对市场上销售的移动电源的质量和标识进行了检测和抽查,其中抽检的20件样品的检测和标识都不符合规定。2013年5月6日,台湾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处召开第14次会议,认为移动电源内部装有高活性的锂电池,有起火爆炸的危险,建议标准检验局配合在1年内将带有移动电源的商品及其使用的锂电池列入强制性检验的产品目录,纳入商品检验法的管理,并要求供应商提供完整的中文说明书和警告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