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认为东航的服务信息广告系统侵犯了自己的专利权,北京致高视点传媒广告有限公司将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海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一并告上法庭。记者昨天获悉,市二中院已受理此案。
致高公司诉称,公司自2007年起致力于开发“民航头等舱、公务舱及VIP休息室服务信息广告系统”,2008年取得专利权。该产品目前已在国航、南航、海航等多家航空公司头等舱、公务舱休息室投入使用。而海容公司制造、销售与他们公司专利权相同的产品,并已在东航所属北京首都机场2号航站楼、上海机场东航头等舱、公务舱休息室安装及公开使用,其行为已侵犯了他们的专利权,因此起诉要求东航和海容公司停止制造、销售和使用该系统。
据悉,两被告均答辩称,未实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