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近日市检察院一分院依法批准逮捕了重庆首例涉嫌走私废物罪的犯罪嫌疑人龙某、徐某。据龙某和徐某交待,自09年5月起两人便合谋从欧美地区非法购得电子垃圾,企图偷运到国内组装销赃。
据介绍,2009年5月,龙某与徐某在香港认识后,双方预谋从香港进口欧美国家的电子垃圾,利用内地低价劳动力,组装电子产品销售。经多次共谋,去年8月,两人以进口光驱为由,将10吨电子废物夹藏在集装箱里,从香港走私到内地。该批货物被重庆海关查获,检方调查发现,这批电子垃圾中的显像管、阴极射线管、印刷电路板上的焊锡和塑料外壳等,都含有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质,一台电脑显示器中仅铅含量平均就达1公斤多,均属我国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
承办检察官介绍,根据国际条约《巴塞尔公约》,我国已将电子垃圾列入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电子垃圾不仅量大而且危害严重。特别是电视、电脑、手机、音响等产品,有大量有毒有害物质。
此外,回收加工再销售的电子产品质量不稳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能正确处理电子垃圾,大量有害物质就会渗入地下,造成地下水严重污染。如果进行焚烧,会释放大量有毒气体,造成空气污染,这些都会对生态和环境造成不可估量的破坏。
据悉,对于此批走私电子垃圾如何处理,暂时有关部门还未最后商定,这是由于这些电子元件无法使用自然降解的方法进行处理并且不能焚烧。现阶段对于电子垃圾的处理,主要还是通过分解再利用的方式进行。然而对于走私的电子垃圾,各地尚无明确处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