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尔半导体今天宣布就首尔半导体与日本日亚公司(NichiaCorporation)侧光LED的侵权诉讼,美国加里福尼亚州北部的美国地方法院Chesney法官发出指令—否决原诉人(日亚公司)以异常案件为理由,提出动议,向首尔半导体索取约250万美元律师费。
Chesney法官在指令中裁定有关案件并非异常,日亚公司所提出的索偿“并不恰当”,并特别指出,较早前就日亚公司所谓“只会就事实根据提出索偿”(onlyclaimofrealsubstance),她已经裁定不予考虑,并就日亚公司的侵权诉讼,批准首尔半导体提出的动议,作出简易裁决(summaryjud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