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球首个涵盖所有用能产品的指令,EuP(即“用能产品生态设计框架指令”)在出现之初就受到了国内家电及消费电子制造企业的关注,不过《中国电子报》记者近日集中采访发现,面对EuP,虽然长虹、康佳、海信等国内知名消费电子厂商已积极制定出应对方案,但仍有不少企业无所适从甚至不清楚EuP涉及范围和惩罚措施。于是本报记者从实用角度出发,分别就EuP对中国企业的影响及应对、EuP条文细读、EuP专家解读以及欧洲各国转换EuP的进程情况等四个方面情况展开分析、报道,希望对国内从事电子产品设计或制造的企业有所帮助。
作为继
RoHs(即“关于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WEEE(即“报废的电子电气设备”)之后的又一项与环保有关的指令,EuP却因涵盖所有用能产品而备受关注,此外由于该指令对于产品的环保要求追溯到设计阶段,所以也波及更多的厂商。按照原计划,去年8月11日欧盟各成员国就应该完成对EuP指令的法律转换工作,但受制于实际情况,转换工作可能延期至2009年完成。然而虽然缓冲期延长,但国内仍有不少企业处于观望阶段,甚至对EuP了解甚少。专家指出,强制性是EuP法令最大的特征,涉及出口欧盟的国内企业应该利用缓冲期抓紧寻找替代品,唯有这样才不会影响到出口。
EuP半年后或将完成法律转换
涉及范围之广,要求之严格,这让EuP指令自一开始就受到很多行业的关注。据了解,作为欧盟第三道环保指令,EuP早在2003年就经过通报,并在2005年完成立法、公报并正式成为欧盟法律。按照规定,欧盟成员单位必须在去年8月11日完成指令的各国立法转换。
EuP指令对于制造厂商最为严格的一点是,该指令要转化为欧盟成员国国家的法律法规。一旦转化完成,那么EuP指令中的各项要求即将像当地的法律一样被强制执行。
EuP指令严格还有另一个原因:欧盟各成员国应确定在违反依照本指令批准的国内规定的情况下适用的罚则,这些罚则应是有效的、成比例的和劝诫性的。也就是提出各成员国有权利根据本国法律对违反或不符合EuP指令的企业进行处罚。而欧盟对违背法规的行为的惩罚相当严重,高昂的罚金是最常见的惩罚措施之一,有的甚至将面临退出欧盟市场的危险。
然而由于欧盟成员单位忙于WEEE和RoHS这两项环保指令,所以至今很少欧盟成员国将其完整地转化成当地法律。
不过原信息产业部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运行司体制改革与市场处处长黄建忠在接受《中国电子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英国已率先发布该国草案供民众阅览,英国环境食品与乡村事务部负责把欧盟各实施措施转换为英国本国法律,英国的草案内容大致与EuP指令内容相符。
记者获知,目前德国、奥地利、爱尔兰对EuP指令的转换工作也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按照目前欧盟透露的消息来看,相关产品的具体实施措施将于2008年至2010年相继推出,而EuP指令转换成欧盟各成员国的法律最快可能于2009年左右实施。
电子产品出口欧盟将受限
按照EuP指令条文内容所示,原则上包括所有投放市场用能产品以及用于转入用能源产品中并在市场上独立直接销售给最终用户的部件。
待指令生效后,欧盟委员会还将对暖气与热水设备、电动马达系统、家庭与服务业的照明设备、家用电器、家庭与服务业的办公室设备、通风与空调设备等作出环境化设计的实施方法,涵盖产品所含的原材料、生产方式、使用方式(包括耗水耗能情况)、产品寿命以及产品报废时的处理方法或可以循环再造的程度。
就电子产品来看,包括电视、音响、碟机、冰箱、空调、洗衣机等几乎所有的产品都在该指令的“管辖”范围之内,而我国每年有数以千万计的大小电子产品要出口到欧盟市场,不难理解它们的出口市场将会遭遇严重阻力。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家电行业部主任于治璞在接受《中国电子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欧盟EuP指令走在全世界前列,指令也从原先‘概念化’逐步在指标上进行‘量化’,这意味着不久后所有出口欧盟的产品必须达到这个指标。”
黄建忠担心地向《中国电子报》记者指出:“最为重要的是,如果欧盟各成员国转换后的法律不一致,会给中国的出口企业带来很多麻烦,需要针对不同国家的要求制定不同的应对方案。”
当然,EuP指令对全世界想要出口欧盟的电子企业都是同等的,从这点上说是公平的。然而令记者担心的是,近日对各企业应对EuP的集中采访结果却不尽如人意。与外资企业松下、索尼、三星积极应对不同,国内除了长虹、海信、康佳等知名消费电子企业已经着手EuP的研究,并拿出整套解决方案外,其他企业仍处于“尚不知情”或“观望”的状态中。
利用缓冲期实现产品升级
“对于EuP,国内企业要做的是先重视起来。”于治璞告诉记者,“原先不重视的企业应该在EuP指令出台到正式实施的缓冲期内,在产品结构、材料使用方面加大对EuP限制因素的把控,尽量选择满足要求的零件。”他同时指出,由于对能耗越多加限制,成本也就越高,中国企业对出口产品应进行区别对待。
当然客观地说,面对EuP这一强制性的指令,诸如长虹、海信等一些大的企业有自身找出解决方案的能力,而对于一些中小规模的企业来说,除了自身找一些可行性方案外,还应加强与各有关部门尤其是行业协会和检验检疫部门的沟通、合作,共同应对EuP指令。
TCL集团董事长李东生在接受《中国电子报》采访时表示:“行业协会也要牵头,帮助整个行业内企业引进和消化吸收国外先进的节能技术。”
概括来讲,面对EuP指令,产业链上下游要利用缓冲期权利实现产品升级,具体表现为:产品的设计人员要将整个产品生命周期对能源、环境、自然资源的影响考虑进去,而不能简单地考虑安全、性能、外观等常规因素。
其次,企业应及时掌握信息,一旦EuP有新的进展,就应加强研究,尽快寻找应对之策。
最后,某些实力较强的企业也可以自己的名义或行业联合会、产业联盟的名义以某种渠道对EuP指令实施措施的制定施加影响,争取有机会制订有利于中国企业的标准。同时要打破技术垄断的思想,适时举办相应的新节能技术交流会,让更多同行参与到节能技术研讨中来,从而让国内企业在应对EuP时能够形成合力,共同找出应对EuP最好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