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IC库存
IC展台
电子资讯
技术资料
PDF文档
我的博客
IC72论坛
ic72 logo
搜索关键字: 所有资讯 行业动态 市场趋势 政策法规 新品发布 技术资讯 价格快报 展会资讯
  • 达普IC芯片交易网 > 新闻中心 > 技术资讯 > 正文
  • RSS
  • 公众服务:新旧电池不要混用
    http://www.ic72.com 发布时间:2008/3/31 13:47:00

      电池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用途日益广泛,除了常用电器具外,数显煤气表、汽车车门开关遥控钥匙、电脑输入笔等新型用电器具均需用性能优良的电池。

      在选购电池时,消费者要查看电池的外观、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由于电池中的汞对环境有害,为了保护环境,在购买时还应选用商标上标有“无汞”“0%汞”“不添加汞”字样的电池。

      在使用电池时,要注意:

      1、电器和电池接触件应清洁,必要时用湿布擦净,待干燥后按极性标示正确装入。

      2、新旧电池不要混用,同一种型号但不同电化学类型或牌号的电池不要混用,否则会使一组电池中的一些电池在使用中处于过放电状态,从而增加漏液的可能性。

      3、一次性电池再生不能加热或充电,否则有可能发生爆炸。

      4、不能将电池短路,以免电池产生泄漏或产生的热量损坏绝缘外包装。

      5、不要拆卸电池,不要加热电池。

      6、电器长期不用时应及时取出电池,使用后应关闭电源|稳压器,以免使电池继续放电使其内部发生不利化学反应而导致泄漏。

      7、废电池不要随意丢弃,尽可能与其他垃圾分开投放。


    www.ic72.com 达普IC芯片交易网
  • 行业动态
  • 市场趋势
  • 政策法规
  • 新品发布
  • Baidu

    IC快速检索: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0123456789
    COPYRIGHT:(1998-2010) IC72 达普IC芯片交易网
    客户服务:service@IC72.com 库存上载:IC72@IC72.com
    (北京)联系方式: 在线QQ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联系电话:010-82614113 传真:010-82614123
    京ICP备06008810号-2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2910 号 企业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