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投资企业富士康科技集团日前宣布:集团将积极执行《劳动合同法》,与数万名已连续工作8年以上的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余员工将以签订长期劳动合同为主。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司副司长董平12日说,富士康的举动充分说明广大企业对贯彻《劳动合同法》的态度是积极的。董平12日表示,很多单位和企业采用的“末位淘汰制”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当然,如果员工完成不了考核,企业将其调换工作岗位,或者进行培训再上岗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