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移动昨日宣布,与控股股东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签订两份协议,分别为物业租赁及管理服务协议,及通信服务协议,协议由2008至2010年,为期三年。
第一份为物业租赁协议,约定自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承租若干物业作为集团办公室、营业网点及货仓用途。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将为根据物业租赁协议出租或分租予公司的物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若公司要求,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将就集团所拥有的物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在物业租赁协议项下,交易于截至2008年至2010年三个财年度上限分别定为14亿元(人民币.下同)(约14﹒71亿港元)、15亿元(约15﹒76亿港元)及16亿元(约16﹒81亿港元)。
另外,第二份通信服务协议,服务包括通信工程的规划、设计及施工服务,通信线路及管道的施工服务,及通信线路维护服务。于08至2010年三个年度,该协议交易的年度上限分别定为32亿元(约33﹒62亿港元)、33亿元(约34﹒67亿港元)及34亿元(约35﹒72亿港元)。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间接拥有该公司已发行股本约7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