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积电(TSMC)日前发布新闻稿指出,美国加州阿拉米达高等法院已于美西时间9月7日针对台积电申请对中芯的审判前暂时禁制令做出了决定,并于美西时间9月13日对外公布。根据所公布的信息,美国法院拒绝给予台积电暂时禁制令,并针对此一决定提出说明。
根据台积电的新闻稿,美国法院对于台积电主张中芯违反2005年的和解协议中第15段与29段之内容,认定台积电已经证明其在审判之后,能获得胜诉的可能性很大。此外法院也认定,台积电很有机会能证明中芯在其0.13微米及以下的技术中继续持有并使用台积公司的信息;而根据两家公司和解协议中第15段与29段之内容,这些信息原本应该应已归还给台积电。因此如果中芯在此诉讼终结之前揭露或转移这些信息,将对台积电造成伤害。
因此,美国法院决定中芯必须在揭露或移转法院决定内容中所指的特定项目给予与其有伙伴关系的第三者之前,必须事前告知并使台积电有机会提出异议。美国法院并提出说明表示,作成上述决定而非在审判前给予台积电暂时禁制令,不是因为台积电的主张缺乏理由,而是因为以下考量:
˙法院不乐意给予台积电所要求的暂时禁制令,是因为这将导致在未来的12~16个月之内衍生出更多调查的需要,以及不断为是否遵循禁制令而一再开庭。
˙自2007年9月到2008年底的这段审判期间,中芯违反和解协议所带给台积电的损害并不至于构成无可弥补的伤害,因为营收上的损失在审判后将可获得补偿。
˙法院认定并无迹象显示中芯正在将其资产外移,或有立即破产的危机。
˙法院也决定,如果错给台积电要求的暂时禁制令,对中芯会造成很大的金钱损失,以及对客户关系和声誉上的伤害。
˙最后,法院也期望尽快进行完整的调查并进入审判。双方预料审判将于2008年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