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通公司(
Fujitsu Ltd.)日前表示,东京地方法院已支持其专利诉讼,判决台湾地区南亚科技的日本分公司(Nanya Technology
Corp.)专利侵权。
该公司表示,南亚出售的DRAM产品触犯了富士通的专利技术。法院判决,禁止南亚公司未来进口和销售违犯专利的产品,同时对过去造成的专利侵权做出赔偿。
富士通副总裁兼法律和专利事务部总裁Masanobu Katoh表示,“我们很高兴法院确认我们的专利权利,同时支持我们提出的侵权赔偿要求。”
2005年,富士通声称南亚侵犯了其与优化电路有关的DDR SDRAM内存专利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