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江苏省软件和集成电路业专项经费项目申报指南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快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实施软件产业“双倍增”计划,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本年度省软件和集成电路业专项经费将积极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重点鼓励企业承接软件和信息服务外包,扶持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加快产品产业化,促进重点企业进一步扩大市场规模,支持公共服务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引导企业与社会机构联合培养软件和信息服务外包实用人才。通过突出重点,多层推进,促进我省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做大做强,形成服务业发展的新亮点,并为我省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资金支持的项目范围
(一)软件出口与信息服务外包(01)
1、软件产品出口、承接软件与信息服务外包
申报对象为从事软件产品出口、承接软件与信息服务外包业务,年销售收入高于100万美元、且年销售收入比上年有所增长的软件企业。
2、CMM/CMMI认证奖励
申报对象为通过CMM/CMMI认证(含升级),符合《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信息产业厅<关于对通过CMM/CMMI评估的软件企业实行奖励的办法>的通知》(苏财建[2005]126号)有关规定的软件企业。
3、软件和信息服务外包人才实训平台
申报对象为经省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组织和承担实训平台项目建设的软件信息类院校或有资质的专业化社会培训机构,且接收实训人数达到一定规模以上。
(二)产业与信息化联动(02)
1、先进制造业支撑软件和核心芯片
2、现代服务业信息支撑技术及应用软件
3、基于本省软件、芯片或核心材料的产品产业化
上述内容申报对象为销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处于成长期,销售达到一定规模,并且较上年有所增长的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
(三)重点软件产业集群(03)
1、节能、环保类管理软件及电力自动化软件(发电、输电、配电管理软件)
2、现代通信及管理软件(3G特色业务及平台、移动设备平台软件和应用软件、信息过滤软件、应急通信软件和指挥系统)
3、教育管理及娱乐软件(多媒体教育/教学软件、游戏与动漫软件、网络游戏防沉迷软件)
4、基础办公及安全管理软件(Linux操作系统、办公套件、网络信任、病毒与攻击防范、安全存储、灾难恢复与容灾备份系统、煤矿安全生产与管理软件)
5、消费类IC设计及软件(卫星定位与导航芯片及软件、数字音视频芯片及软件、数字医疗产品及软件、生物识别核心软件)
上述内容申报对象为实施自主研发及产业化的软件生产企业。
(四)集成电路及关键元器件(04)
1、数字整机与设备专用芯片
2、信息安全专用芯片
3、平板显示和LED背光源用控制、驱动芯片
4、高技术集成电路封装、测试
5、符合欧盟“两指令”和我国《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的节能、环保型关键材料、元器件及产品
上述内容申报对象为实施自主研发及产业化的集成电路、光电类生产企业。
(五)公共服务五金|工具与平台(05)
省级以上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园(示范基地)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对象为承担通用型、标准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运行维护的单位,且公共服务平台主要以市场化方式投资和运营、服务对象须达到一定规模,具有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
(六)其他类项目(06)
1、软件国际化领军人才创业资助项目
申报对象为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2004年起从国外引进或从省外引进国际化软件业人才(服务合同期在三年以上)、已在引进企业主持重大软件项目,并已成为本产业高端技术研发的核心人物,或已在软件产业化、软件出口与外包领域发挥关键作用的人物。
2、风险投资联动支持项目
申报对象为:重大软件和集成电路项目的承担企业,已接受风险投资机构或软件和集成电路类风险投资基金的投资。
三、资金支持方式
(一)补助
1、对重点软件产业集群、集成电路及关键元器件、光电产业等项目中的一般企业(上年主要产品销售收入2亿元以下),根据所报项目技术含量、研发成熟度以及产业化前景等给予一定的补助。
2、对经国家或省信息主管部门认可的重点软件和信息服务外包专业化园区(示范基地)给予补助,专项用于园区(基地)公共服务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
3、对获得社会风险资本投资的重大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项目,根据社会风险投资机构对项目的评价和投资计划,省专项经费对其按风险投资的一定比例进行重点支持。
(二)奖励
对当年通过CMM/CMMI认证(含升级),按规定标准予以奖励。从今年起,奖励标准将适当提高,具体标准为:CMM/CMMI 2级30万元,3级40万元,4级60万元,5级70万元。对于已按原标准获得奖励的企业,提高标准部分在升级时按新标准补足,未升级的不予补足。
(三)以奖代补
1、对软件产品出口、承接软件与信息服务外包的项目,按银行结汇数和企业出口量或外包增长情况实行“以奖代补”。
2、对软件和信息服务外包人才实训平台项目,主要按照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人数对实训平台建设的投入或与境外机构合作培训的公共性费用等实行“以奖代补”。
3、对产业与信息化联动项目,按照申报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销售及增长情况对所申报项目实行“以奖代补”。
4、对重点软件产业集群、集成电路及关键元器件、光电产业项目中的规模化企业,上年此类产品年销售收入应在2亿元以上,且较前年有一定幅度增长。该类项目实施“以奖代补”。
5、对软件国际化领军人才来我省创业,创建我省软件出口或软件外包品牌,对品牌产品销售及年度增长达到一定规模的实行“以奖代补”。其中“以奖代补”金额的10%用于对领军人才的直接奖励,其余专项用于资助领军人才在企业主持的重大软件项目。
以上实施“以奖代补”支持方式的项目,根据年度经费预算实行分档奖励并确定补助限额。
四、项目申报要求
(一) 项目申报单位应按填表说明认真填写《江苏省软件和集成电路业专项经费项目申报书》(登录www.jsit.gov.cn)。
(二)对各市上报项目的数量实行分类管理。
1、对软件产品出口、承接软件与信息服务外包项目,CMM/CMMI认证项目,申报数量不作限制,但项目必须符合上文有关限制条件。
2、对其他项目,申报数量结合全省信息产业布局规划和各地信息产业发展的现状、特色、质量等统筹安排,对苏南地区,南京不超过24个,苏州、无锡、常州每市不超过12个,镇江和苏中地区(扬州、南通、泰州)每市不超过9个,苏北地区(徐州、淮安、盐城、连云港、宿迁)每市不超过5个。
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本省注册且独立核算的企业(外包实训平台项目的申报单位可以为社会培训机构或软件信息类院校)。
(三)各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软件产业主管部门)会同当地财政部门认真做好省专项经费项目申报组织工作。要深入分析审核企业申报项目的质量,并从技术含量、产品附加值、市场前景及企业能力等方面作出客观的评价,出具推荐意见,并填写《江苏省软件和集成电路业专项经费项目材料审查表》(登录www.jsit.gov.cn)。
对不符合限制条件,或缺少评价、推荐意见,或评价、推荐意见不实的项目,以及超过申报规定截止时间和申报规定数量的项目,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