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芝日前对17家公司发起了法律诉讼和贸易诉讼,宣称它们侵犯了它的DVD专利。
东芝及其美国消费产品分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了一份正式诉讼,意图阻止17家被它认为侵犯了其专利的公司生产并销售DVD播放器、录像机和相关产品。同一天,东芝还向美国北加州地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这17家公司向它赔偿经济损失。
东芝宣称,它是DVD论坛承认的DVD格式规格专利授权商,而这些公司没有和它或者DVD6C授权组织签署授权协议,并擅自进口并销售DVD产品。DVD6C授权组织是9家DVD技术和格式开发商的代表,代其授权DVD专利。
东芝表示,这17家公司的行为影响了它的DVD相关业务,以及整个DVD制造和销售业。它请求法庭下令禁止外商向美国出口并销售这些产品。
东芝此次诉讼针对的对象包括美国的
Daewoo Electronics America、jWin Electronics和Memcorp等公司。
在东芝起诉的对象中,还包括了多家亚洲公司:Dongguan GVG Digital
Technology, Dongguan Tonic Electronics, Dongguan Xin Lian Digital
Technology, GVG Digital
Technology Holdings, Star Light Electronics, Starlight International Holdings, Starlight Marketing, Tonic Digital Products, Tonic DVB Marketing , Tonic Electronics, Tonic
Industries Holding Limited, Tonic Trading Development和Tonic Technology等。